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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NGO就垃圾分类问询39家部门 仅12部门回复

2013年11月06日 16: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搞垃圾分类,公务员是否积极参与?昨晚,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罗建明(网名“巴索风云”)所在的NGO组织“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宜居广州”),在网上晒出一份向广州39个政府部门问政垃圾分类开展的回复情况,仅12个部门对函件进行回复。

  只有12家政府部门回复

  今年8月29日,“宜居广州”中心向广州市城管委、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信局、民宗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对外经贸合作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外事办、国资委、规划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和园林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安监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侨务办、金融办等39个政府部门,发出函件,咨询各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情况。函件希望各政府部门回答问题,包括被问询单位如何在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促进各界进行垃圾分类;被问询单位在办公区域内如何开展垃圾分类;是否愿意接受“宜居广州”到被问询单位座谈调研等。

  “宜居广州”称,8月29日该组织以EMS快递形式将问询函寄出后,至9月2日39个政府部门全部签收。“宜居广州”认为,根据信访法律,被问询单位需在60日内回复问询。截至10月31日满60日止,仅有12家单位进行了回复,其中:9家单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正式回复,分别是:城管委、建委、司法局、公安局、水务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法制办、侨务办;经贸委主动约谈;对外经贸合作局只进行电话回复;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与“宜居广州”进行网络交流。

  公安局晒出垃圾减量成果

  根据仅有的12家政府部门回复,“宜居广州”认为回复中既有亮点,也有不足。

  “宜居广州”根据12家政府部门回复,认为“从回应来看,在办公区域都已经按规定配备了垃圾分类桶、张贴了宣传资料,然而垃圾分类的工作主要由第三方来完成,如保洁人员、物业公司等,同时并没有看到评价标准,无法了解效果如何。从回应中也无法了解职员们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情况。”

  针对“如何促进垃圾分类融入日常工作”的问题,“宜居广州”晒出水务局、司法局、建委、经贸委、公安局的答复,认为上述五局回答有亮点:水务局称,“会通过短信温馨平台,提醒职员们怎样开展垃圾分类”;司法局称:“以节能为主线,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措施,在市劳教(强戒)场所和监狱组织劳教学员开展讨论”;建委和经贸委都称:“因为同在市政府大院,因此由大院统一管理”;公安局不仅回答哪些部门在进行垃圾分类,也晒出垃圾减量成果。

  “宜居广州”称,“主动联系要求‘宜居广州’上门座谈的是:经贸委;愿意座谈和调研的单位是:法制办、城管委;主动联系愿意座谈和调研的是公安局;唯一一家拒绝的是侨务办。”(记者 梁怿韬)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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