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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志愿者:很难真正触及最敏感的区域

2013年11月06日 16:3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你也许当过奥运志愿者,见过救灾志愿者,但你听说过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吗?

  山东省蓬莱市在这方面第一个“吃螃蟹”,去年4月起,成立了来自工商、税务、公路、教育等部门共计142人的志愿者队伍。一年多来,这些志愿者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协助纪委、检察机关开展廉政宣讲,排查制度漏洞,预防职务犯罪。

  志愿者是检察机关安插在单位的“眼线”吗?是何动力,让他们愿意无偿揽下分外之职?纪检部门都未必做得好的事儿,他们能管用吗?

  讲述

  “他们的作用是预防而不是查处”

  刘静(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我们联合市纪委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事预防职务犯罪的人员目前数量很少,专业知识又相对欠缺。现有的这么几个专职人员,不可能全面理解各单位的业务,而如果不理解,又怎么发现他们管理中的漏洞呢?所以需要熟悉业务的志愿者协助。

  另一方面,我们也借鉴了相关工作经验,在香港和澳门是有廉政义工的,相当于社会上的民间组织,帮助廉政公署搞一些廉政宣传。另外,现在国内各行各业开展志愿者工作的越来越多,像大型体育活动、抢险救灾等等,既然这些领域可以搞,那预防职务犯罪领域为什么不能呢?

  为了避免志愿者被认为是检察机关安排在各单位的“眼线”,我们事先做了大量的沟通工作,再三强调我们是从预防而不是查处的角度,针对的是一些还没有上升到犯罪的、苗头性的行为,目的是服务于单位。

  “我的汇报不针对某个领导或个人”

  马振(山东省蓬莱市公路局办公室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我从本科到研究生都学的是法学专业,而平时办公室的工作跟我的专业知识离得还是有点远,去年看到这个志愿者的工作刚好可以发挥我的特长,就报名了。我们通常给检察院汇报情况,并不是针对某一个领导或个人,而是针对制度上的漏洞。

  例如前段时间,公车使用制度出来以后,要求节假日公车封存。但我发现,虽然我们单位的公车会封存到指定地点,钥匙却还是拿在个别人手里,这就还是有可能造成节假日公车私用。于是,我跟检察院反映了这个情况,检察院那边很快跟单位进行了协商,完善了相关制度,要求不仅封存公车,而且上交钥匙。

  做志愿者本身是无偿的,说不影响本职工作肯定也不太现实。不过通过做讲座、做咨询,我自己的交际能力和业务能力有所提高。另外,单位每年都有考核,如果廉政工作出现问题,那么文明单位考核资格就会被取消,所以这么做也是对单位好,会得到领导的支持和认可。这些都是我做下去的动力。

  “志愿者很难真正触及最敏感的区域”

  于露(山东省蓬莱市工商局政工科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我们局在我和另一名同事这两名市级志愿者的基础上,还另外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小组。目前志愿者是以宣传教育为主,还没到监督的层面。以我的情况来看,参与检察院组织的活动加上我们单位自己的廉政教育活动,平均一个月大概有两三次。

  在这一年多里,我们针对本职工作和各部门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发现制度漏洞以后,给单位领导提改进建议,比如法制科的副科长建议规范转扣物资管理,消保科的同志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审核权限不明确的问题,提出“一审一核”制。

  不过,这些工作现在主要集中在业务层面,还没涉及对领导的监督,作风建设上的预防工作也还很少。要想再往下深入,让志愿者去发挥反腐的作用,目前来看还有很大难度。毕竟志愿者本身并没有司法权力,也没有办法获取更多的信息,所以相比起检察机关而言,还是存在着力所不能及的尴尬,很难真正触及最敏感的区域。另外,去年以来的排查整改限于单位内部,还没有上报过检察院,检察院也还没有针对性地给单位提出预防措施或意见。

  开眼

  形形色色的反腐举措

  ■推行“廉政家庭”

  2004年4月,广州市芳村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区纪委共同主办“小眼睛盯大眼睛”活动,让孩子监督有职有权的父母,首批共有12名中小学生拿到了学生监察员的聘书。

  ■开发“廉政网游”

  2007年7月,浙江宁波海曙区纪委、共青团海曙区委、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单位,历时两年多自主开发研制“国内首部大型廉政文化主题网络游戏”《清廉战士》,生存了20天后因种种原因悄然关闭。

  ■编写“廉政短信”

  2009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副局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创作编发一条廉政短信并组织评奖。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把优秀短信结集出版。

  ■开设“廉政专柜”

  2010年9月,江苏徐州启动购物卡(券)廉政专柜:公职人员在收受购物卡(券)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到廉政专柜,也可交至所在单位纪检部门,由纪检部门上交廉政专柜。公职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但主动上交购物卡(券)到廉政专柜的,不是违纪。

  ■建立“廉情档案”

  2013年5月,重庆市潼南县为557名县管领导干部建立“廉情电子档案”,其中的生活作风档案,将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也纳入考查范畴,通过社区问卷调查和监督员进行群众监督。

  观点

  看上去热热闹闹的志愿者工作甚至被奉为“蓬莱模式”,然而专家却并非一致叫好。有学者认为总体上值得鼓励,也有学者担心此举会像以往层出不穷的反腐举措那般流于“新形式新花样”。

  “搞新花样之前,先用好已有的反腐手段”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现阶段反腐的迫切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在以改革或创新的名义,搞各种新形式新花样之前,是否应该先问一问,已有的反腐手段都用好了吗?

  我一直强调,我们国家现在的反腐工作,必须要搞好两个平台。

  一个是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地方各级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是对权力进行约束限制的重要平台,应该对权力的公平公正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另一个是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社会公共舆论对权力运行,是一种自觉、自愿、公开、常态的监督。

  现有的力量究竟是不够还是不负责任,这是两个概念。事实上,我们现在的监督资源已经很丰富,除了人大和舆论两大平台以外,还有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专职机构,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渠道。例如人大代表,他们不是也生活在群众中吗?为什么就不能发现问题呢?

  志愿者应该是为公共事务志愿服务的一批人,是一种社会性的概念,而不是权力性的概念。单位每个职工、每个党员都有监督的义务,而不是靠那么几个人去做志愿者。

  “在反对腐败问题上没有志愿者”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我认为,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这种做法意义不大。

  志愿者不享有任何司法权力,在预防腐败问题上,他们与普通公民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事实上,志愿者并不适用于各行各业或者各个领域。像学雷锋式的好人好事可以志愿,但在反对腐败问题上没有志愿者,宪法和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相应的义务。

  在我国,提高司法效率是一个长期讨论的话题,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应当恪尽职守,不能借口力量不足,而对外聘请志愿者。建议山东蓬莱市借鉴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经验,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会诊,就一些法律难题进行咨询,这样可以提高办案的效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反腐败的科学性。

  “志愿者的行动是一种辅助性措施”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这样的做法可以视为地方领导干部或公务员加强自身监督和自我约束的一种尝试,总体上是值得鼓励的。

  这些志愿者熟悉本单位的情况,又了解相关法规和业务,他们提出的问题可能更切合实际,措施可能操作性更强,采取的手段实施起来比较得当。目前,这样的做法还只是处于探索阶段,如果这种方法被证明可行,那应该在制度上加以固化。

  但是,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终究是一种辅助性的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制度是关键,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以及加大惩治力度结合起来。我们虽然已经出台了很多制度,但是仅仅靠制度还不够,还要加强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主笔 实习记者 宗媛媛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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