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

2013年11月06日 17: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10月31日,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通知》显示,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显示,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行政编制共500名,其中司局领导职数42名。

【编辑:王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