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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禁党员干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2013年11月06日 18: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海口11月6日电 (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纪委6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通知》指出,中央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充分体现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坚决态度,体现出抓早抓小抓具体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更加自觉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规矩,自觉执行中央纪委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把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纪委监察厅今年中秋、国庆节前作出的“九禁止”等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特产送节礼,严禁以年终联欢、表彰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把会计核算关,对公款大吃大喝,购买、印制、邮寄、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相关费用不转嫁、不摊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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