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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所有市县“三公”经费必须公开

2013年11月08日 14:33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初,漳州市市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开,成为我省首个公开“三公”经费的设区市。记者获悉,我省要求,至2015年,所有市县“三公”经费均必须公开。

  据公开的情况,2013年漳州市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7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11万元,公务接待费26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56万元。另外,该市大部分市直单位及芗城区、龙文区也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其“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今年8月,福建省省级预算部门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后,我省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市县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安排,今年我省选择漳州市和南平市本级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要求每个设区市选择20%的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在2013年工作基础上,2014年我省将增选厦门市、泉州市和龙岩市本级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要求每个设区市增选30%的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2015年,省内所有市县都要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严顺龙 陈晓声 陈金来)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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