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中新社广州11月11日电 (王华 陈瑜琦)广州市政府11日发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将污染程度的预警和应急分为两个等级,相应应急措施则分为三大类。
此《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两个等级,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即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时,实施二级预警,以橙色表示,与之相对应的是二级应急响应;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即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与之相对应的为一级响应。应急响应信息提前24小时发布。
空气质量指数(简称AQI)是一种反映和评价空气质量的方法,这是把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质量状况,以便向公众提出健康指引。目前,中国计入空气质量指数的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
《应急预案》将应急措施分为强制性措施,建议性措施,健康防护措施三大类。
二级应急响应时实施的措施包括:停驶20%公务车、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建设工地停止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强化道路、港口码头保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强化餐饮及加油站监管等11条强制性措施,以及倡导调峰生产、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船舶减排等4条建议性措施和1条健康防护措施。
一级应急主要是在实施二级应急措施基础上,加大强制性措施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力度,提出了停驶30%公务车,重点监管企业减排30%,全市限行黄标车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等措施。
《应急预案》要求各区县级政府参照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并在此框架下制订相应子预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