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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制定领导干部待遇规定 公务消费设明确红线

2013年11月14日 08:5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国企负责人公务消费将设明确红线,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也将有明晰规定。南京市委就“反四风”的问题制定出台一批规章制定。

  记者了解到,日前南京市委举行了全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汇报会,针对“四风”问题,南京市委将组织“回头看”活动,要求各单位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材料要再修改一次、有矛盾的班子成员要再谈一次、公开承诺整改事项要再梳理一遍、形成一个《整改行动计划》。南京市委还决定,接下来将针对干部待遇、职务消费、机关大楼建设等出台一系列规定。具体而言,将制定《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修改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

  据了解,南京市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4年7月。其中,市级领导班子、市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将作为第一批单位。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明年初正式启动。第二批单位包括11个区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和市麒麟科技创新园5个园区,涉及3.5万余名党员。第二批主要面向基层,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主要对象为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要任务还是聚焦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记者 仇惠栋)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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