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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发企业工资指导线 向工资低职工倾斜

2013年11月14日 10: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笔者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了韶关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鼓励和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今年韶关企业调整工资的指导基准线为10.5%,上线即警戒线为16%,下线为4%。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行业工资指导线,主要涉及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及金融业等,其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是今年新增加的行业。从指导线来看,建筑行业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较高,达到14%,其余按顺序分别是制造业12%,住宅和餐饮业12%,批发和零售业10.5%,金融业4%。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和用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2013年度整体工资调整指导线增幅较2011年发布的15%有所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韶关市人社部门还对垄断性行业、企业提薪作出了限制,强调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同时,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倾斜。(记者 谷立辉 通讯员 黄思敏 梁鑑荣)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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