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纪委监察厅提出反对“四风”27项整改措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察厅以“反对‘四风’树新风、执纪为民做先锋”为重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整改阶段狠抓落实,强化建章立制,为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调查研究方面,深入基层和群众不够,有时调研看的点大都是事先安排布置的;开的座谈会较多,深入村组实地考察较少,听基层汇报情况较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较少。”在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察厅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查找出4个方面12条“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措施。
瞄准“四风”问题,提出了包括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健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创新发展、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巩固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班子和队伍建设共8个方面27项整改措施,制定了《省纪委监察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任务分工表》,梳理具体工作举措35项、长效机制建设23项,涉及牵头部门16个。目前,已完成委厅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和各单位课题申报制度等9项长效机制建设,14项已形成初稿或正在征求意见。
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委厅领导班子率先整改,班子集体和每位成员都制定整改落实任务书、时间表,承诺把整改落实一抓到底。省纪委监察厅还制定《纪委书记下基层工作办法》,每名班子成员确定1—2个县为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的次数不少于2次,每年包案解决1—2件信访举报事项。
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省共立案查办涉及“四风”问题案件597件,同时对全省48个政府部门和1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部门政风和行风综合测评群众满意度分别为83.98、81.37个百分点,群众在较短时间内看到了干部作风的变化。 华西都市报记者曹笑
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