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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老赖”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2013年11月14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这是记者1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天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有关单位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受通报单位加以运用,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功能的又一大举措。

  此前,最高法院已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统一对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通过对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减损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产生舆论和社会压力,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中国法院也通过向有关单位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各方面加以惩戒,迫使其为消除影响而主动履行义务。

  据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目前已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相关工作达成了一致,由这些金融机构在贷款和发放信用卡等事项上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限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失信被执行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一步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运用范围,使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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