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起不再增劳教人员 干警称工作量不会减少
“废止劳教制度是法治的胜利,自由的胜利!”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所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其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落实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根本的目标。
在一众学者眼里,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既有助于推动国家的法治化进程,又有助于严格贯彻“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同时还可以提升当代及未来中国的法治文明,会进一步提高中国的人权保障水平。
至今仍在广东某粤剧院工作的老粤剧演员张平(化名)曾因莫名的原因(在香港买回一副印有裸体女人像的扑克牌娱乐)被送广东三水农场劳教一年,虽然他试图忘记这段不堪的回忆,但很多人却记住了他的这段历史,他一辈子都甩脱不掉“劳教分子”这顶“帽子”。
然而,在“严打”期间,很多“老张”都险些步入劳教场所的大门。在现在的律师看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更何况是剥夺人身自由。但在过去特定的历史时期里,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了。
如今,劳教制度存在了56年之后,终于迎来了被废止的命运。“老张们”的悲剧是否会因此终结?中国庞大的劳教系统何去何从?昨天,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东几位劳教系统内的干警,却发现他们并没有想象中的焦虑。
今年起广东不再增劳教人员
据干警透露,在广东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吸毒人员数量每年都在激增,光应付这些人员的强制戒毒工作,都已经让劳教机构忙得焦头烂额。至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劳教对象,已经成为现代劳教机构收容人群里的一小撮了。
记者注意到,2008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开始实施,全国各地的劳教所掀起了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之风。时年6月,广州8家劳教所率先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
在劳教制度改革上,广东走得更前。2009年1月,广东省劳教局加挂“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牌子。时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施红辉表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的成立是落实《禁毒法》,将劳教戒毒措施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劳教机构成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职能部门。他的这番讲话,已经为广东劳教场所的“转型”埋下了伏笔。
就在社会各界都在高喊废止劳教制度的时候,劳教系统内部就已经开始着手改革。而从今年开始,广东的公安已经不再新批劳教人员了。据悉,广东一些小的劳教场所已经空无一人,为了节约成本,不少劳教人员被集中送到了大一点的劳教所。
劳教干警称工作量不会减少
明年即将退休的老干警张雷哥告诉记者,无论是否废止劳教制度,他们都得干活。过去,他们管劳教人员,现在,改为管强制戒毒人员,工作量有增没减。作为一个老劳教干警,他反倒觉得过去管那些“作奸犯科”的劳教人员更轻松,风险更小——因为相比较而言,吸毒人员很多患有艾滋病,身体素质差,这些都无形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据悉,随着制度的完善,过去被直接拒收的这类吸毒人员,现在戒毒所都必须接收,这给张雷哥们带来了巨大的从业风险。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因为劳教场所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劳教系统一直流行着“献了青春献子孙”这样的传统。在广东省第一强制戒毒所工作的干警黄永丰就是一个“劳教世家”,他的父亲就是一个老劳教干警,他无奈之下接过父亲的衣钵。他回忆,劳教系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去招了一些大学生回来,一个礼拜人都跑光了。而现在,劳教干警加入了公务员系列,不少大学生为了考进来必须参加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黄永丰自嘲,现在想献子孙都没门路。
已经退休多年的广东省劳教局原局长李荣文告诉记者,废止劳教制度对广东的影响并不大,是因为广东有大量的强制戒毒人员,劳教场所可以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并依据《禁毒法》开展相关工作。而在国内某些省份和地区,因为吸毒人数很少,劳教制度废止后,他们的劳教工作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刘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