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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委监察厅:用制度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成效

2013年11月18日 16:41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参与互动(0)

  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把建设长效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努力方向,逐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用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委厅领导班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带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各项规定,主要领导主动清退办公用房,带头对机关超标车辆进行封存,调换了班子成员超标车辆,主动停用挂公安牌照的车辆,认真开展了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清退活动。积极回应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作风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目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相关部门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有关工作的意见》等6项规章制度、工作意见已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人员选配和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已经完成起草待审签,《加强执纪办案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损害群众利益信访排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19项规章制度已经完成初稿,正加紧修改;《委厅机关年轻干部扶贫挂职制度》、《巡视机构会议、培训、公务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正在积极制订和修订完善中。

  在积极制订40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按照三个环节工作贯穿始终的要求,针对活动过程中查摆出的问题,委厅机关立说立行,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十六不准”》、《机关服务人员(包括司机)纪律要求“十六不准”》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工作人员应该做到“一牢记”、“两意识”、“三必须”、“四满意”》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记者 韩卿立)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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