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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新官员不仅应公布财产还应公布生活信息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19日 07:4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新官员不仅应公布财产还应公布生活信息

  官员

  有关事项

  公开

  观点

  官员该公布什么

  婚姻生活

  家属情况

  家庭财产

  妻子子女是否在国外

  是否经商

  解读

  为什么只是“新提任领导干部”?

  意味着干部想要接受提拔,就必须要接受这种公开。当然如果你不想提拔,也可以选择不公开……

  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减少推行公开制度的阻力。

  在《决定》中,并没有直接提到“官员财产公开”,却提到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而这个提法,多位反腐专家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专访时都表示是一种进步。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建议,这里指的有关事项,应该“包含财产信息”。

  公开什么?

  专家认为光说财产不够

  程文浩透露,以往在内部管理中,实行的官员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就包括家庭财产,婚姻关系、家属情况等各种情况。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也介绍,在官员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中,不管是家庭财产,妻子子女是否在国外,是否经商等等,都需要汇报,不过是向组织汇报。而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他认为这些就是不仅是要向组织汇报,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程文浩还补充建议说,官员仅仅公开财产是不够的,公众需要全面了解官员个人生活的信息。

  比如一个官员婚姻生活不幸,是可能影响其公务行为的。这并非普通的八卦和窥私,而是因为干部掌握权力,他并非普通公民,而是特别公民,他的隐私权和个人自由本来就是相对受限的。由于领导干部掌握公共资源和权力,个人信息应当相对公开化。个人事项公开和财产公开比起来,显然范围更广,步子更大。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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