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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省新车上牌推行国四标准

2013年11月19日 13:1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就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联合发出通告,从本月12日起,对新购置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外、省内申请办理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应符合四川省现阶段新购置机动车相应车型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规定,新购柴油车、汽油车需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才能上牌;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欧洲排放标准制定,机动车尾气包括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等四种主要成分。国三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二号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而国四标准将进一步降低60%。

  “国四”问与答

  问:机动车主如何查询机动车的排放标准?

  答:机动车主可通过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www. vecc-mep. org.cn)查询机动车的排放标准。

  问:此前购买的国三车、国二车、国一车,还能通过年检吗?

  答:本次条规不涉及市民以前购买并已上牌的车辆,因此这部分车主不用担心受影响。(卢学民 华西都市报记者 崔燃)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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