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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规定部门要主动与市外媒体保持沟通

2013年11月20日 11:2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全市新闻发布首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项目指标体系中要求—— 部门要主动与市外媒体保持沟通

  昨天下午,佛山市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向外界宣布佛山将首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新闻发布进行评估,并公布《2013佛山市新闻发布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透露执行细节。

  据悉,佛山此次引入实施2013年佛山市新闻发布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对外传播与区域发展研究所,而首份评估报告白皮书最快将于明年一季度左右发布。

  评估范围:

  五区及35个市直部门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评估报告项目的核心内容在于三个方面的十项具体工作。首先是新闻发布工作保障措施,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与平台建设;其次是新闻发布工作实施状况评估,包括:常规发布、舆情处置、政媒互动;第三是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效果评估,包括:主管部门评价、社会评价、媒体评价和专业机构评价。

  “三类评估结果,汇总成市新闻发布工作年度总体评估,结合全年新闻发布工作典型案例分析、今后工作的建议与意见,最终形成2013佛山市新闻发布评估报告(白皮书),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方案制订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侯迎忠表示。

  另外,此次接受评估的单位定在五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范畴内,鉴于部门性质不同,分为三类:各区政府、经济管理类和社会管理及民生服务类。其中经济管理类部门有18个,而社会管理及民生服务类共有17个。

  “其实佛山镇一级的新闻发布工作也十分强,这次没有纳入的原因是留给各区一定的空间,去制定自身的新闻发布评估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

  疑问:评估报告是否具有效力?

  在评估报告项目指标体系中,政媒关系被凸显出来,尤其要求政府部门要主动与市外媒体保持沟通。规定政府部门要针对突发事件、网络曝光、媒体炒作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舆情处置与舆论引导。

  在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效果一栏,也专门加大了“媒体评价”的权重,市内市外的媒体负责人及相关跑线记者可对各单位新闻发布工作进行等级评价。另外,主管部门评价、社会评价和专业机构评价也作为效果评价的标准。

  由于评估报告仅以“体检报告”的形式对部门进行预警发布,没有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对此有媒体提出,报告的效力如何?能否触动“不懂宣传部门”的神经?

  对此,侯迎忠认为报告会作出“优秀”、“合格”等差异化的结论公布,而且会向社会公开,给市领导看,如果那个部门没评上,或做得不好,主管领导压力仍然是很大的。对此,来自住建管理局的新闻助理袁海鹏表示,建立第三方新闻发布评估制度,对自身宣传工作是一面镜子,对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是一种鞭策和动力。(记者 邓柱峰 通讯员 邹建辉)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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