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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面清理规章文件 违背条件一律废除或修改

2013年11月21日 14:32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我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出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一律废除或修改,并在12月8日前将书面文件反馈给省政府法制办。

  据悉,我省此次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包括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以及全省各级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知明确,本次清理中,如出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以及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废止的等5类情况,一律要宣布废止。

  同时,对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要进行修改,取消增设条件;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现行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有相应规定的,要进行修改;省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超过一年的,应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修改、取消该行政许可。

  通知还要求,省政府规章清理按照“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由具体执行的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分别由市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清理。同时,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对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有废止或者修改建议的,可一并提出。 (本报记者 周 然)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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