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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严禁公款买赠年货节礼 实处改才能见实效

2013年11月22日 08: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纪委21日发出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这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又一具体行动。

  经验表明,很多不正之风,往往寄生于细微行为之上。从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到禁公款购买贺卡,再到禁公款送年货节礼,体现的正是抓大不放小、务虚更务实的态度。反“四风”,需要发扬的是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敲下去,一项一项改过来,让不正之风一点一滴地改变。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因此要狠抓具体、常抓不懈。元旦春节,由中纪委明令禁止公款送节礼,与此前的要求一以贯之,同样是动真碰硬。各相关部门务必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松懈。

  祛歪风邪气,扬清风正气,需要从一个个突出问题改起。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不正之风、不良现象就会不断减少,党风政风就会清朗。(陈家兴)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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