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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房企欠税”不能沦为一笔糊涂账

2013年11月26日 13:1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央视报道显示,自 2005 年 至 201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其中包括40多家知名上市公司。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通过个人微博连发数条帖子予以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并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

  从公众的角度看,或许很多人对房企欠税深信不疑。一方面,土地财政之于不少地方政府财政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已缴纳了巨额土地出让金的地产商难免受到特殊关照;另一方面,在“现金为王”的房地产市场,数次调控导致房地产商资金链吃紧,却并没有阻挡新“地王”的涌现。这种逆转经常让人看不懂。

  揆诸现实,更是不乏例证。媒体报道显示,2008年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63家欠税企业名单中,房地产及相关企业多达30多个;2012年广州的欠税公告中,有30家房地产相关企业上榜,部分企业为多年欠税“钉子户“;2013年沈阳公布的99户欠税企业中,超过一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些房地产商即使不欠土地增值税,但拖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营业税等,却是不争的事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曾表示,土地增值税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征管非常复杂的税种,操作起来非常复杂,成本非常高,很难征到位。而任志强则解释为,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征税到底是难是易,普通民众都一头雾水,又怎能对地产商是否逃税做出判断?

  事件真相到底如何,有待权威部门给出说法。毕竟3.8万亿元不是个小数目,而且不只事关房企和地方政府,更关系到公众利益,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力量介入调查。惟其如此,“房企欠税”才不至沦为一笔糊涂账。(华西都市报特约评论员 王艳明)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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