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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土局: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难得法律保障

2013年11月29日 09:2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小产权能不能转让?”“宅基地能出让吗?”《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对此,省国土资源厅、成都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回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小产权属于违法建筑,不能“转正”。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姚树荣表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规范的说法。一般来讲,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并出售给城镇居民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没有为其颁发合法的产权证,这种建筑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违法建筑。

  姚树荣认为,小产权房扰乱了整个房地产市场,因为它既没有履行相关的税费缴纳,也没有相关部门的监管,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都有隐患,“从目前来讲,无论建设、销售还是购买小产权房,都得不到法律保障。”

  读者陈先生致电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表示,他打算办农转非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不知道转为城镇居民后,所承包的土地会不会被收回承包权。

  “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居民的身份就发生了转变,原承包土地就要被收回集体所有。”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按人口分地,以户为单位承包。如果家里还有人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就不会被收回。如果全家都转为了城镇户口,那么承包地将被集体收回。“《决定》是改革的方向,但法律修改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只能自用,不能买卖、抵押和入股。同时,农村承包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的流转,可以出租、入股,但不能出让。(记者 罗琴)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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