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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回应“好人难当”:盼把志愿者纳法律调整规划

2013年12月02日 11: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召开发布会,介绍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年有关情况,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表示,要推动对志愿者工作立法,目前18个省16个市已制定志愿服务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有个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毕,现在送各部门在征求意见。

  有记者问道,很多人做好事被反咬一口,该如何解决“好人难当”的困境。针对这个问题,汪鸿雁指出,希望能够把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纳入法律调整规划,重点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这个合法权益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志愿者意外伤害保险,汪鸿雁称,很多志愿者是在山区等条件不好的地方服务,意外事故发生、生病等方面的保险就显得特别重要。

  汪鸿雁还指出,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志愿者工龄的连续计算以及其社会保险的缴纳、正常权益在工作当中的免责也是需要考虑的,因为志愿者是无偿提供服务,在无偿提供服务当中出现的问题应该怎样免责,“在主观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该免责还是一律免责,应当确定一些法律原则。”汪鸿雁说。

  所以,汪鸿雁认为,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对于志愿者立法的推动,如果立法还不是很成熟,至少也要有一个志愿者的条例,能够对志愿者的权益进行一些保障。

  汪鸿雁还介绍了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从2002、2003年起团中央就在人大和政协提交建议和议案,要求对志愿者工作进行立法,并且已经开始组织专家进行学术的研究,汇集各地的地方立法。

  目前18个省16个市已制定志愿服务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有个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毕,现在送各部门在征求意见。一些重大问题还在组织攻关,比如说执法问题、责任单位等,有些问题还需有协调和攻关的过程。”汪鸿雁说。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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