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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环保合力治污 半年移送线索超过去5年总和

2013年12月03日 2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董冠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3日在北京透露,自6月以来,环保部门已向警方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2起。环保部称,这一数字超过近5年移送案件总和。

  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公安部当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配合衔接。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华敬锋介绍,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环境污染案件667起,已破案5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7人,刑事拘留108人,批准逮捕235人。“可以预计,今后进入刑事追究程序的案件将大大增加”,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称。

  长期以来,中国环境保护一直困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权限、执法手段有限,阻碍执法、抗拒执法情况大量存在,需要公安机关排除阻挠因素。同时,由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常涉及污染物认定、损失评估等专门性问题,对证据要求高,现场取证时效性强,警方需要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

  《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各类证据;公安部门具备侦办、审讯经验,可借助环保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邹首民透露,打击倾倒危险废物、偷排偷放、生态破坏三大类案件将是合作重点。

  《意见》同时明确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案件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等多项双方衔接配合机制。

  环保部当日还援引“牛奶河”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明确“将有案必查,避免以罚代刑”。

  今年4月,云南昆明东川区河水因矿企偷排成“牛奶河”,此后环保部门对17家违法企业给予责令停产等行政处罚,共罚款438万人民币(下同)。刑事处罚方面,三家公司被处以50-75万元不等罚金,7名被告人被判处8至15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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