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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款出国明年起须立项

2013年12月04日 10:4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政府官方微博“@南京发布”3日发布信息称,明年起,南京市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无论时间长短,均应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后才能执行。所有国内能够解决问题的培训项目或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这几种情形将不再受理出国培训项目申报。

  南京市要求,今后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主题不仅要与组团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相符,还要与所选择培训的国家或地区的优势领域相符,与所选择的培训机构的培训特长相符,不得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王世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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