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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纪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后进单位诫勉谈话

2013年12月05日 14:34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近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和市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正在显现。进入供暖期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气环境质量不仅没有恶化,反而有所好转。但是,11月份省会大气污染的状况依然较重,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主观努力不够、抓落实不狠、治理效果不好等问题。

  最近,市纪委、监察局已对十起大气污染防治问题进行了查处,对25人提出了问责,在广大干部中产生了震动。

  近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率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对11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三位的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的主管区长、环保局长和市环保局主管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严肃批评。他要求各级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工作后进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综合施治、狠抓落实,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力促省会大气质量好转,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市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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