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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芬河获批为全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

2013年12月09日 16: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了解到,绥芬河市已经正式被国务院批复为中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允许异种外币在中国某个特定地域行使与主权货币(人民币)同等功能的货币。

  绥芬河口岸是我省对俄边境重镇,已形成了符合俄罗斯消费者需求的日用轻工、五金家电、建材等多个专业市场,是我省最大对俄民贸商品集散地。随着中俄口岸边贸经济的发展,俄方旅游购物人员往返频繁,入境消费逐年递增,卢布现钞的使用量在逐年增大,已成为绥芬河市旅游贸易和边民互市的主要支付手段。

  据统计,近年来随着绥芬河市对俄贸易的不断发展,来绥旅游购物进行边贸活动的俄罗斯人越来越多,现在平均俄罗斯入境人数的持币结构中,卢布数量占80%左右。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主权货币是人民币,除了人民币其他货币是不允许在我国境内计价流通的。面对着大量涌入绥芬河市的卢布现钞,如果任其发展在监控体系之外,在某一个特定的条件下,将会对全市的金融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副行长丁刚说。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于去年年初率先构建卢布现钞结算交易平台,实现了卢布现钞兑换业务贸易真实性审核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外汇市场的违法卢布兑换交易,规范了口岸外币现钞市场;采取灵活手段,确定卢布现钞兑换业务的真实性,将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边贸卢布现钞兑换,吸纳进入正规金融机构兑换渠道中来。同时,支持哈尔滨银行绥芬河支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探索更为适合的现钞调运渠道,力争打通远东地区通道,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的卢布现钞跨境调运。成为中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之后,绥芬河民间市场所售商品可以用卢布进行直接标价,俄罗斯客商、游客可以直接用卢布在绥芬河购物,且卢布可以在绥芬河自由存取,非常方便,从而带动绥芬河市旅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正规的兑换机构可以通过竞争的手段,逐渐取缔黑市,使卢布兑换合法、可控,防止伤害客商、游客等现象的发生,减少中国客商的风险和损失,旅游购物贸易将更加活跃。

  “绥芬河市正式获批卢布自由流通试点市,有利于规范卢布交易市场,打击黑市交易,使民间卢布交易市场转变为在监管机构监督下的正规交易市场,从‘地下’走向‘地上’。”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行长张世民说。(东美玉 本报记者 杜怀宇)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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