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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政府绩效考核

2013年12月11日 1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中国官方11日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11日公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在解读该通知时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对此再次加以强调,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地政府落实监管任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等。

  农业部援引数据称,2012年,中国蔬菜、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9.7%和96.9%。但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色色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2008年起,中国持续打击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2013年,中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

  通知称,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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