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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日首试“农地”入市 成交价款70%归政府

2013年12月19日 16:4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我市于今年1月18日以一号文的形式发布《深圳市政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至今,终于迎来入市交易的第一单原农村集体土地。明天,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挂牌出让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一块工业用地。

  业内人士分析,该宗土地如果成功出让,将成为打破深圳原农村集体用地上市流通瓶颈的“试金石”。这也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深圳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率先做出的探索和尝试。

  据悉,该宗土地编号为A217-0315,占地面积为1.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99万平方米,挂牌底价为1.16亿元。挂牌期为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15时止,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5时整。也就是说,到明天下午3点,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根据该宗地的出让要求,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凤凰股份公司共同作为受让方与规划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70%的成交价款作为政府收益,由竞得人支付至市国土基金账户,30%的成交价款作为社区收益,由竞得人先支付至交易中心账户监管,待此次出让宗地签订出让合同手续完善后划转至凤凰股份公司账户。

  另外,项目建成后,按《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即13980平方米的产业配套物业,其中食堂2000平方米、宿舍11980平方米)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凤凰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年初发布的“1+6”文件中《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意在解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问题。(记者 徐强)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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