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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速公路未及时清雪将处最高20万元罚款

2013年12月19日 17:3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冬季因积雪清理不及时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的状况在黑龙江省有望得到改变。19日,黑龙江省高速管理局局长王刚表示,当高速公路路面存在积雪、积冰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清理,对未及时清理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日黑龙江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王刚解读了2014年元旦起实行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当高速公路路面存在积雪、积冰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对未及时修复路面损毁、清理冰雪等违反养护作业规定的行为,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300公里。当地冬季平均气温零下15摄氏度至零下20摄氏度,且降雪量大。针对黑龙江高速公路冬季养护的特点,王刚表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对路面受损、积雪等应及时维修清理。

  2013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在该省人大常委会获得表决通过。该《条例》从高速公路的养护、服务、收费、治理超载超限、清障等5个方面做出细化规范,明确规定收费口拥堵启用便携收费机,超载车辆违规上路必须自行出钱卸载后方可放行,有两次以上逃费记录的车辆拒绝通行等。(记者王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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