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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特权车“O”牌将终结 曾违章不罚款过路不收钱(图)(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5日 11:16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有地方知情官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由于“湘O”号牌在道路上行驶有着优先通行权,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致使少数驾驶“湘O”号牌车辆的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规章,乱停乱放,乱插乱行,不服从交警指挥,影响了交通秩序。

  而据湖南有关部门摸底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不是公安机关自身使用,而是被党政机关挂靠,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到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这些人驾驶着“湘O”号牌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

  从限权到停牌

  实际上,湖南摸底发现的情况,在其他省市也同样发生。“O”牌车享受哪些特权?有观察人士将之归结为3点。

  一、违章不罚款。由于“O”牌车属于公安专段民用号牌,与交警同属一个系统,交通警察对“O”牌车通常作为“自家”车辆处理,一概不计违章,这就导致“O”牌车在行驶中经常出现随意逆行、任意掉头、闯红灯等行为。

  上海警方曾经向媒体透露,仅2003年上半年,“沪O”牌照的违章车辆被督察队查实的有282人次。一些执勤的交警面对“沪O”车辆也无可奈何,常常是见到以后,悄悄地别转身子,当作没看见。

  二、过路不交钱。“O”牌车并非所有公路都不交钱,在某些省市区,曾有过“O”牌车过高速公路不交费的规定,目前收费情况仍不一定。但“O”牌车在二级路或某些地方收费的公路上行驶,可以不交钱。

  三、停车不交费。“O”牌车往往以执行公务拒交停车费,即使某些停车场承包,看车人向停车者收取费用时,驾车人拒不交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酿成冲突者屡见不鲜。

  此外,套牌车事件屡屡发生。正是由于特权车牌的负面效应,早在多年前,包括湖南在内的省市区就开始了对“O”牌的限权。

  2003年7月,湖南省开始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一次限权。从当年7月1日开始,该省3万台“湘O”号牌车辆包括省领导的车和普通机动车辆一样,经过收费站(点)时,必须排队走普通收费车道,按照规定缴费通行。同时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统内部所有免费通行证,任何个人证件均不能作为免缴通行费的凭证。

  2009年12月,湖南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二次改革,即全省公安机关停止使用公安“湘O”专段号牌。之前,该省使用的公安“湘O”专段号牌共计3824副,涉及14个市州129个县市区。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对停用的3824台公安“湘O”专段号牌车辆,对符合申办警车牌照条件的要及时申领、换发警牌;对换发民用牌照的,要完全社会化、平民化。

  考虑到“湘O”号牌成为特权号牌,由此衍生的各类违规违法现象,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和谐干群关系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湖南省今年决定参照其他省市做法,推出改革。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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