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处分8名违反八项规定干部
2014年01月12日 13:2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8名干部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为儿女操办婚宴等问题被处分:
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高唐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谷洪波违反规定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党委书记刘连珂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将车辆挂在他人名下;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韩集乡卫生院院长王刚公车私用;冠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书宪工作日午间饮酒;莘县妹冢镇工作人员王同锋为祖父、祖母过周年忌日,造成不良影响;阳谷县高庙王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孔祥元工作日午间饮酒;临清市刘垓子镇吕堂村党支部书记刘汉彪违反规定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
【编辑:吴涛】
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