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2014年01月16日 14:30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参与互动(0)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土地逐年减少,集体资产增值速度放缓,收益率降低。当前,我省正全面深化改革,如何让村集体经济更加平稳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省人大代表,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志文提出建议,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量化集体净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产权回归。
建议提出,出台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程序,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建议还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出台关于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对新成立的合作社采取个案分析、对号入座的方法,引导其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法人,解决长期存在的合作社法人地位问题。税收部门应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文件,全额或部分返还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标房租赁、门面房出租和红利分配的有关税费,为合作社的发展减负,为农民增收让利。(本报记者 储白珊)
【编辑:柳龙龙】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
>国内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