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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协委员:合理补偿实现贵阳二环内“禁摩”

2014年01月17日 13:36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山城贵阳,摩托车违法一直是扰乱交通秩序、造成城市拥堵的重要原因。省政协委员呼吁贵阳二环以内“禁摩”。

  昨日,省政协委员董铁军提交了关于在贵阳市中心城区(二环以内及观山湖区核心区)禁止摩托车(电瓶车)通行的提案。

  “上世纪90年代,我是贵阳第一批骑摩托车的人。”董铁军回忆,那个时候摩托车少,他们要戴头盔、带护膝、戴手套,全副武装,交警也管得特别严。但随着公交线路的完善,私家车的增多,摩托车再也不是现代人出行的首选,也不符合城市道路发展的需要。董铁军算了一笔账: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所占用的道路面积比例为0.33:1:2,而三者可载人数分别为2人、5人、80人,专家估算,在城市中每增加1万辆摩托车,要比相同载客量对应增加的小汽车、公交车多占用约17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和停车用地。

  由于摩托车制动性、平衡性差且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加之部分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淡薄,近年来,摩托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车种之一。同时,摩托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灯越线、不按期年检、违法经营及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另外,摩托车的机动灵活性也被不法分子当作街头抢劫、抢夺的作案工具,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

  “贵阳一直在‘禁摩’,但为什么屡禁不止?”董铁军说,贵阳骑摩托车的主力军不是方便出行,而是用作非法营运。城市中心区“禁摩”,不可避免会影响到摩托车主的利益,因此,给予摩托车主一定的补偿,是“禁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目前,国内已实行“禁摩”的城市中,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武汉等城市实行的是“政府出资回收”,广州等城市实行的是“摩托车(电瓶车)提前报废,政府给予补偿和奖励”。“贵阳采用哪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借鉴外地的做法来确定。同时,对那些家庭生活确实困难,靠‘摩的’为生的群众,政府要尽力帮助其转型就业。”

  另外,城区“禁摩”后,原来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出行的,大部分会选择公交出行。因此,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相对应地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面,增加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路及站点设置,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出行。(本报记者 骆明 谢江林)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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