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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居住证” 不影响“原证”持有者待遇

2014年01月17日 19: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蓓17日表示,北京市“居住证”的推出,不会影响原先“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在子女上学、购房等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的平等待遇。

  北京市市长王安顺日前表示,做好流动人口基础登记办证工作,建设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推行居住证政策。

  据了解,申请现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为,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北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北京市人大代表、朝阳区区长吴桂英表示,希望“居住证”不仅能体现服务功能,还能根据如纳税、学历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积分。(记者倪元锦)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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