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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侦局政委回应江苏“庆丰包子”事件

2014年01月21日 12:3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成效。发布会中,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政委高峰在记者提问环节回应了江苏两会“庆丰包子”事件。

  记者:近日江苏省在开“两会”期间提供的午餐是庆丰包子,庆丰包子铺的负责人说没有向江苏供货,这说明在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方面做得不够好,大家是这样评论的,您怎么看?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政委高峰:你说的庆丰包子铺的事,我也看到了媒体的介绍。首先我不太了解,这个庆丰包子铺是不是个注册商标,如果是注册商标,他人未经商标所有者允许,使用他人的商标,那肯定是个问题。再一个,我还注意到这个包子是做给“两会”代表吃的,没有拿到街上去卖,这又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这个问题我倒觉得可能是行政或者民事问题,可以探讨一下。如果说这个庆丰包子是人家的注册商标,那么他人未经允许而使用,这里至少有个不尊重知识产权的问题,这说明我们全社会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培育。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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