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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

2014年01月24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社今天全文播发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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