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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去年2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调增17%

2014年01月24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24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指出,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李忠介绍了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进展情况:(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出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办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深化。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2)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取得新进展。研究制定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开展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积极健全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达60%,地市级和县级仲裁院建院率分别达到81%和71%,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率稳步提高,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2013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86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2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511.73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71.2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2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742.69万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4.76亿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215件。

  (4)农民工工作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发挥。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和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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