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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绵阳、泸州被认定为四川省首批特大城市

2014年01月27日 14:4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全省同时获得特大城市认定的还有绵阳、泸州两市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近日南充市收到省住建厅、公安厅、民政厅、统计局联合发文(川建发〔2014〕3号),被正式认定为省首批特大城市,连同一并获得批准的还有绵阳、泸州两市。

  据了解,按《四川省大城市、特大城市认定试行办法》中第四条“当城市建成区人口达到或超过50万人、100万人时,经审核可分别认定为大城市、特大城市”。截至2012年底,南充城区建成区面积已达101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人口已达103万人。按照省住建厅、公安厅、民政厅、统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四川省大城市、特大城市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南充市于去年3月,向省上报了认定为特大城市的申请,提供了各项“特大城市”申报资料。去年10月底,由省住建厅、公安厅、民政厅、省统计局组成的四川省联合审定组来到南充市,对其相关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审查并予以了认可。(记者 杜玉全)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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