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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督办重点案件 批则办办必果

2014年01月28日 13:5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做客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网友进行交流。

  针对网友提出的,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如果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拖着不办怎么办,马明生明确表态,“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开展工作的重要渠道。”他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举报,凡是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我们一定认真核实,对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如何防止出现“拖着不办”现象?马明生说,主要措施就是对查办案件工作实行督促办理。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省纪委监察厅逐步形成了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相关厅室协同配合、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督办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督办工作负总责,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是本部门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办责任机制。

  为提高督办质量和效率,省纪委监察厅对督办的重点案件,坚持“批则必办、办则必果”的原则,做到立交立办、及时综合、快速反馈。省纪委监察厅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对线索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的,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进行初核。对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严格按照程序立案处理;对问题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记者 陈晶 实习生 曾庆雪)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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