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代表: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与恢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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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多名省人大代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代表们认为,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需要加强重视,伤害未成年人行为及校园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现状 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尚不完善
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调研报告统计,84.2%的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但只有35.5%的人主动寻求咨询。目前,我省市县等基层机构还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议事机构,造成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统筹不够。《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尚不完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需要。
建议:
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与恢复机制
省人大代表汪娟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小学课程中,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为基础课程;各中小学校增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工作人员;做好心理有障碍学生的排查摸底和疏导工作;将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建立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与恢复机制;探索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和恢复工作。
对伤害未成年人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省人大代表盖文启建议,由省政府主导,在省、市、县、自治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等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校园安全的规范、整治力度,加大对伤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惩处力度。
推动修订工作,增加校园安全条款
省人大代表厉春建议,推动《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修订工作,针对我省实行未成年人保护协调会议制度规定刚性不足、各市县都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修订,细化市县政府的职责;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加完善涉及校园安全的条款。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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