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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六项禁令 严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2014年02月25日 09:15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我市下发通知,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出台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六项禁令。

  据介绍,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经过持续一年的治理,党员干部中的“四风”现象有所遏制,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助长了奢靡之风,滋生了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六禁止”: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建设私人会所;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开设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场所;禁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禁止公款报销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

  根据部署,全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对管辖的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的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并建立加强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管理的规章制度。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既从严处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 王兴华 通讯员 郑晖 陶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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