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关乎历史与未来的两个日子
中新社北京2月25日电 题:关乎历史与未来的两个日子
中新社记者 高凯
9月3日和12月13日,或将成为中国的两个重要的法定纪念日。
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有关决定草案,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此举旨在以国家意志的高度提醒每个中国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然而,这胜利中包含的痛苦经历尤其不容忘记。
自199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南京全市都会拉响警报,纪念南京大屠杀期间死难的30万同胞。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但是在这一天,悲伤绝不独属于南京这座城市。需要直面这幕历史的,不仅仅是南京,还有整个中国,甚至整个世界。
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对于南京大屠杀所代表的反人类行为,尽管始作俑者已经受到了国际法的制裁,但是日本右翼始终持否认态度,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十分必要。
南京大屠杀之于中国等同于奥斯威辛之于欧洲,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许多二战胜利国每年纪念日都举行隆重纪念活动,缅怀先烈和死难同胞。当日全国鸣警报,降半旗,国民肃立默哀。
在中国,民间关于立法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呼声不断,自2003年开始,更有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希望能以法的形式予以确立。
如今中国欲以立法形式确定和设立两个纪念日,既是对这种诉求的回应,也体现一个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有助于中国与世界在认知上的沟通,是一种国际惯例式的纪念法则。
当然,此举同样可以被视为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有力回击。自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去年底参拜靖国神社后,日本国内为侵略战争翻案之风愈演愈烈,不断冲击人类良知和国际道义的底线。
正视历史,才能面向未来。将9月3日和12月13日确定和设立为国家层面的纪念日,是为了让民众缅怀先烈,纪念包括港澳台侨同胞和外国友人在内为抗战做出贡献甚至牺牲的人们,牢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沉重灾难,让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时刻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避免历史悲剧重演,维护世界和平。
此举也意在表明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和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坚定意志,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纪念过去,不是为了培养仇恨,而是要牢记历史的教训,决不让历史的悲剧在未来重演。纪念过去,更在激励国人牢记从苦难中走向辉煌的历程、更好地面向未来。
民族精神的提升,需要国家制度化的培养。此番两个直面历史的纪念日若得以确定和设立,是把现有制度、历史记忆、国际惯例和人道原则做一次有益的结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