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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KTV携枪饮酒走火自伤 构成严重违纪

2014年03月02日 11: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 在十天前也就是2月19号的晚上,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某KTV内发生一起警察携枪走火的事件。慈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陈宏凯与朋友到一KTV娱乐。当晚11点左右,陈宏凯疑被六四式手枪子弹击中受重伤昏迷。现在事情有何进展?

  事发当晚11点左右,陈宏凯被人从一家叫皇家一号的KTV送到慈利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据当时的目击者介绍,陈宏凯当时是被抬到KTV楼下,身上穿有警用T恤,带有警官证。陈宏凯当时大出血,血往外喷。当陈宏凯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昏迷了。初步诊断显示子弹从他的左侧颈部穿过,穿破颈动脉后,还打破了椎动脉,最终卡在颈椎骨内。随后他被送往长沙的湘雅二医院。事发后,事发现场枪支弹药及提取的有关痕迹物证被送湖南省公安厅鉴定,湖南省公安厅有关职能部门也已介入事件调查。

  昨天,湖南省慈利县宣传部门对外通报了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初步调查显示,事发当晚陈宏凯携带六四式警用手枪参加了一个朋友的聚会。在晚餐饮酒后,陈宏凯等人在“皇家一号”KTV娱乐的时候,所携的手枪不慎击发,导致陈宏凯受重伤。但是事发当时陈宏凯是否与人发生了争执,同行者中是否还有其他的民警公安部门还没有对外透露。

  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去年出台的“三项纪律”明确要求公安民警决不允许进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从目前已知情况看,陈宏凯携枪饮酒进娱乐场所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严重违纪。湖南省公安部门表示,将彻查此案并严肃处理,相关的结果也会及时的向社会公布。 (记者姜文婧)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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