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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重大决策错误或无效 需对责任人终身问责

2014年03月08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陈小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台长严俊8日在北京呼吁,应实施更严厉的监督问责机制,重大决策被证明错误或无效的,需对责任人终身问责。

  在当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严俊作题为《尊重规律科学求实 莫让政府决策成笑谈》的发言。

  他说,当前,众多公共资源的配置大权主要由各级主政官员把控。尽管行政决策从方案设计到论证完善,领导“一言堂”的现象至少从形式上大为减少,但轻视规律、武断臆测的现象仍然突出,家底不清、论而不证的状况依然存在。从“造城运动”之后的新城遍地、鬼城频现,到“古城热”、“故里热”之中的大拆大建、余留的欠债烂尾,各类怪相既是佐证,更是警示。

  严俊说,政府重大决策往往“开弓没有回头箭”,没有太多试错空间,尤需谨慎。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决策的基础性研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决策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共享、挖掘、分析和应用。大力弘扬深入基层扎实调研的优良传统。冀望于仅凭键盘鼠标敲敲打打摸清情况,在任何时候都是不现实的。

  ——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和人大参与政府决策的制度建设;强化专家在决策全程的深度参与;结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壮大跨地区、跨部门、多元化的咨询专家队伍。

  ——规范评估制度。决策部门事前需对决策成效、风险进行预测,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开展评估并制定相应预案。委托第三方,定期对超过一定范围、规模、层级的决策分阶段实施事后评估。

  ——建立长效的党政人才科学素养提升机制。应在干部培训中加入更多相关课程和负面案例教学,以促进干部科学素养的提升、科学思维的养成,以及对专业知识的尊崇和善加应用。

  ——实施更严厉的监督问责机制。依法落实人大质询、罢免规定;重大决策被证明错误或无效的,需对责任人终身问责;对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意见、评估结论可应询公开,接受监督;完善制度,使问责规范化、程序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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