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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代表谈水污染:冀各方共保粤港澳生态安全屏障

2014年03月09日 1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杨强)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广西贺州市委书记赵德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及当地水污染事件时指出,国家应从立法和制定政府规章的角度,建立通过法律层面进行利益调节的长效机制,处理好珠三角上游生态功能区和下游受益区在共同创造财富和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协调性问题。

  赵德明说,广西贺州市去年10月份发生了严重的水污染事件,这个事件发生后,当地官方采取积极行动,对造成污染的近1200个污染源连根铲除。

  但是他也指出,“贺州有色金属开发历史比较悠久,有的好几代人都以有色金属的洗、选、炼为生,政府对污染的治理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也要有菩萨心肠,妥善解决好这些以有色金属业为生的民众生计问题。”

  赵德明提出,上游生态功能区和下游生态受益区应通过协商,解决上游财政收入的问题,比如给上游功能区在下游受益区设立“产业飞地”。同时,下游受益区有义务通过产业转移,在上游功能区建设“飞地园区”,培育上游功能区的“造血”功能,解决上游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长治久安问题。

  “以前是通过定点扶贫的方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下游为上游提供长久的保障。”赵德明说。

  广西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全区80%以上的国土面积、90%以上的天然林和水源涵养林处在珠江的西江流域,境内珠江流域面积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44.6%,是维系珠江下游,特别是粤、港、澳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西代表团集体提出建议,呼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通过建立珠江下游对西江流域的生态补偿协调机制、跨省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及将西江流域列入中央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范围等举措,助力广西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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