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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任何投资者都可买卖公开发行的优先股

2014年03月21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1日电 证监会21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A股市场上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市场风险更大,因此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但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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