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公布近期查处的183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3)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冯佑平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到重庆主城处理私人事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缴用车费用590元。(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文化局执法大队工勤人员姚天福值班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姚天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广兴镇政府将办公经费转入该镇甲鱼养殖合作社,以甲鱼养殖合作社的名义违规、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作为镇政府的公务用车使用,镇党委书记曾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东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3.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社局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科)科长陈教洁上班时间邀约县国土局聘用人员黄晓妮、龚琳等人打麻将。陈教洁受到行政降级处分,黄晓妮、龚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农团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张刚荣,在操办次子婚礼过程中违规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张刚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打私办主任张富平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执法大队副队长方丽明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陈朝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唐超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何运涛在2008年春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合江县一企业主现金累计6000元,何运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苏坝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明为其子婚礼大操大办,造成了较为恶劣影响,中江县纪委责成南华镇党委对刘忠明实施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本人作出书面检查。
11.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民警方剑违反工作纪律,值班巡逻期间擅自脱岗,江油市公安局给予方剑行政记过处分。
12.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长周安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操办寿宴,宴请管理对象并收受礼金,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周安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教科局免去其校长职务。
13.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小学校长陈仕文违规举办乔迁喜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职务。
14.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渔箭小学行政人员接受他人邀请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渔箭小学校长杨显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石碾中心校行政人员接受他人邀请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石碾中心校校长范嗣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6.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初级中学于2013年教师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违规使用工会费、福利费和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超市购物卡给全体教职工。区纪委给予该校校长陈勇党内警告处分。
17.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蔡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赖秀红在参加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电视电话会时,违反会场纪律,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玩手机。赖秀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18.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刘建警车私用,市公安局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使用车辆的全部费用,并在全市公安系统进行通报。
19.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义门乡、合作乡利用干部调动搞迎送,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义门乡党委书记唐东海、乡长李仁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义门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莫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合作乡党委书记何跃春、乡长李美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合作乡副乡长徐继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合作乡纪委副书记、社会事业中心主任易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0.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长岭镇中山坪村文书饶邦文违法占地建房、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饶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五木乡千丘村村主任张平德在家中为其父举办生日宴席,邀请管理对象参加,张平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沙河镇环保办主任舒辉全不及时维修镇污水处理设备,致使污染下游河道和巴城饮用水源,舒辉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3.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公安局达维派出所所长杨双违反工作纪律,在维稳工作期间擅自离开达维派出所辖区,贻误专项行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杨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
24.四川省阿坝州茂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坤世杰,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易伟违规使用公车,坤世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易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5.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维稳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按时交接班,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和值班制度规定。县委办公室主任温美华、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梁世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6.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队协助执法人员高彪等6人,上班时间在休闲会所与他人喝茶打牌。县纪委决定对县运管所全县通报批评,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运管所运政执法队队长王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运管所分管运政执法的副所长浦贤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7.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贡目乡武装部长兼副乡长曲木拉古以乔迁新居为由,大操大办。曲木拉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吉克以布等人在下乡检查工作过程中,接受某村委会主任的宴请。吉克以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9.四川省公安厅情报信息总队接受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公司宴请安排,总队长张平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0.四川省地矿局四O五地质队队长助理、队办公室主任刘平继子结婚,刘平同志默许其妻子向自己的下属和管辖对象发送请帖,举办婚宴50桌,大操大办,收受了部分自己管理的对象和下属人员所送的礼金。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黄伦邦,男,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广播电视转播台台长,公车私用,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2、刘渝陵,男,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中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违规收受节礼,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3、殷小伍,男,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二级教师,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4、杨壮国,男,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人大主席,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5、侯崇林,男,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违规操办宴席,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6、李心华,男,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公款旅游(国内),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7、张新才,男,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公款旅游(国内),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8、席海雄,男,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委副书记,违规办理客事,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9、李春茂,男,云南省大理州国资公司董事长,公款购买购物卡,2014年4月给予警告处分。
10、张 宏,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纪检组副组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1、陈 平,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法警队政委,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2、杨玉中,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3、李忠崑,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主任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记过处分。
14、李如柏,男,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15、朱永聪,男,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驾驶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16、陈佰钧,男,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财政局驾驶员,违规办理客事,2014年3月给予记过处分。
17、李东云,男,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副乡长,违规使用公车,2014年3月给予记大过处分。(云南省纪委)
西藏:
西藏山南地区桑日县纪委通报2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中央“八项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山南地委“十项规则”实施以来,山南地区桑日县纪委监察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促进了机关和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近日,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两起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和指名道姓通报。
1.桑日县曲龙寺管委会副主任边巴顿珠、工人布琼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2月19日,山南地区作风建设专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曲龙寺管委会副主任边巴顿珠、工人布琼以送曲龙寺僧人到地区藏医院看病为由,驾驶公车(藏C97019)到山南地区俏夫人美容美发厅理发,并将公车停靠在山南地区俏夫人美容美发厅楼下,构成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公车。经桑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边巴顿珠、布琼两人的违纪行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边巴顿珠、布琼两人向县纪委作书面检讨。
2.桑日县增期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嘎玛邓平违反工作纪律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问题。2014年2月19日,增期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兼达古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嘎玛邓平从下午2点开始到晚上10点30分左右,相继在增期乡附近茶馆、增期乡派出所和达古村委会喝酒。上班时间喝酒是“机关病”的突出表现,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另外,嘎玛邓平不仅自己喝酒,还强劝因身体状况不能喝酒的驻村队员巴桑次仁喝酒,从而引发口角,动手打人,造成巴桑次仁头部受伤,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桑日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八条,给予嘎玛邓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发三个月的驻村补贴,并责令嘎玛邓平支付巴桑次仁医疗费745.8元。(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渭南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期,陕西省渭南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副县级)上班期间聚餐饮酒、公车私用、醉酒驾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4年3月19日中午12时至下午4时左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副县级)在工作时间内因私聚餐,饮用大量白酒,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陕EV0508的省电大渭南分校公车回家。
李青海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市政府免去李青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市教育局党组、纪检组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令向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张掖市通报1起违规报批、审批建设办公用房问题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发改委、甘州区法院违规审批、报批建设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通报。
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下发了《关于做好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出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项目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问题。经调查核实,2011年,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了甘州区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并于2012年9月下发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27247.14平方米,超面积6419平方米。市发改委在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报批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的问题。对此,甘州区法院前任院长罗世龙(现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现任院长黄永利对超面积建设办公楼负有直接责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市发改委和甘州区法院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罗世龙、黄永利、张文智予以诫勉谈话;责成市发改委和甘州区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原因,坚决予以整改。(甘肃省纪委)
新疆:
新疆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塔城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4日,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安排单位司机驾驶私家车从塔城前往哈密参加婚礼。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989元。地区纪委给予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2.塔城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艾力西·阿吉别克(正县级)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3日,艾力西·阿吉别克前往乌鲁木齐市送女儿去内地上大学,后携妻子乘坐朋友私家车,前往哈密参加婚礼。艾力西·阿吉别克回单位后,以出差为由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99元。地区纪委给予艾力西·阿吉别克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3.塔城地区种牛场党委委员、副场长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4日,叶尔那克·恰皮亚克驾驶私家车前往哈密参加婚礼。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689元。地区纪委给予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4.塔城地区额敏县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葛文莉违规购买服装问题。2013年8月,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县百日文化广场活动,在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商场选购演出服装26套,共计18772元。经局领导研究决定,7800元由参加演出的干部职工承担,10972元从单位经费中支出。额敏县纪委给予葛文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购买服装的费用由参演人员个人承担。
5.塔城地区额敏县旅游局局长王升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7月,王升在农九师石韵阁和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商场两处购买价值11000元礼品,并开据11000元食品发票予以报销。额敏县纪委给予王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购买礼品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塔城地区塔城市阿西尔乡卫生院原院长张新亮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发放福利、收受礼金问题。2010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张新亮通过截留和虚报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1743.5元。2013年9月16日,张新亮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单位资金5300元用于单位职工发放福利。2013年11月,张新亮收受新疆新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好处费16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塔城市监察局给予张新亮行政撤职处分。
7.塔城地区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卫生院院长李东辉违反规定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李东辉个人垫付13000元现金在乌苏市雪融商贸有限公司办理了13张购物卡,每张1000元,作为福利发给医院在职的13名医护人员。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李东辉将办理13000元购物卡费用分多次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在单位财务中报销。乌苏市纪委给予李东辉党内警告处分。
8.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崔勇违反规定公车私用。2014年2月2日,崔勇在春节期间,私自驾驶按规定本应封存的工商联牌号为新H82101北京现代轿车,携家人慰问贫困党员,并对同事进行拜年。富蕴县纪委给予崔勇党内警告处分。
9.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气象局局长陈继清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10年至2013年10月间,陈继清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报销探亲费及其他费用6895元,违规报销学习期间费用2319元,在市气象局所属服务部门以计时工资名义领取各项补贴、福利费、电话费补助等共计15900元。奎屯市纪委决定给予陈继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25114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民政局双拥办主任周望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1月,周望在办理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手续过程中,工作作风懈怠、态度恶劣、办事故意设卡,奎屯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周望行政记过处分。
1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民政局双拥办干部潘晓英违反工作纪律。2013年11月11日,潘晓英在民政局办公楼大厅维稳值班时,因琐事辱骂、殴打该局工作人员黄某。奎屯市纪委决定给予潘晓英党内警告处分。
12.昌吉回车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云霞违规私用公造成交通事故。玛纳斯县纪委决定给予徐云霞党内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了通报:
1.江西省会昌县国税局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邹怀芳安排县局司机肖某(外聘人员)去修理厂修导航。肖某修车后将车号为赣B46188的公车停放于公馆1号KTV停车场所,到对面餐馆与朋友用餐。2014年2月18日,经赣州市国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邹怀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1500元的经济惩戒,对分管领导李优生处以900元的经济惩戒,对主要领导李志成处以300元的经济惩戒。责成会昌县国税局对肖某予以解聘。责成会昌县国税局党组向市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会昌县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湖北省国税局襄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方冰上班时间带彩打麻将问题。2014年1月15日,襄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方冰与同学在襄阳市豪景假日酒店房间带彩打麻将。1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对案件进行了通报。2月13日,襄阳市国税局研究决定,免去方冰襄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质检部门处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1名县处级干部政纪处分。违纪人员张新师为质检总局所属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港办事处调研员兼副主任,其违反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定,擅自驾驶公务车参加健身活动。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决定,已免去张新师担任的领导职务,并依纪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海关系统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13年12月2日晚,大连海关隶属大东港海关边贸监管科原主任科员程利为其母举办寿宴,期间收受1名工作对象礼金人民币1000元。大连海关决定对程利进行诫勉谈话,退还所收礼金10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程利进行岗位交流。(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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