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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监局制定四项措施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2014年04月08日 09:23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4月4日制定包片督导、增加督查频次、强化督办、谈心对话四项措施,防止煤矿在复工复产中发生重特大事故。

  包片督导,成立由省安监局局级领导与相关市(重点企业)分管副市长(总经理)为正、副组长的12个包片督导组,负责全省26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和煤矿企业。对全省15个重点产煤市(州)增加督查频次,每月至少督查2周,每周督查3处煤矿,截至3月底,已“全覆盖”15个产煤市(州),共抽查矿井84处,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465条,责令71处矿井限期整改、9处煤矿停产整顿,对4处矿井实施经济处罚27.8万元。采取专家助查、定期回查等方式,强化隐患整改督办督查。聘请外省16名煤矿专家,对50处已复产复工小煤矿开展安全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逐条限期整改。从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分期分批对所有煤矿矿长、业主(法人代表)逐一进行谈心对话,截至3月底,已对全省307家煤矿的矿长、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进行了面对面谈心对话。(记者 刘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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