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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莫让财产申报沦为表演

2014年04月08日 10:4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早在两三年前,广东省政府就要求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申报登记名下和直系亲属房产,今年开始,副科级以上官员也被纳入登记的范围。近日,广东省某央企机构的副处级干部黄锡唐告诉记者:“要求我们填写的是财产申报表,但是表格的一些设置让我们很难如实填写,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少填。”(据4月3日《华夏时报》)

  对应该申报的财产“少填”,其实就是“瞒报”,属于财产申报制度应当严肃查处的违规行为,然而据说一些官员“少填”的理由,居然是申报表格设计得不合理。

  百姓曾经把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视为反腐倡廉的一大利器,寄希望于通过财产申报,使官员不敢敛财。一旦发现存在瞒报的财产,不仅可以按照违反申报制度追究违纪责任,甚至可以按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很多地方的财产申报制度中,根本没有核查申报内容是否属实这样一道程序。所以有“房叔”之称、拥有20多套房产的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在2011年、2012年均申报其“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而顺利过关。

  其实,要让财产申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根本在于核查与公示。核查结果由组织掌握,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公示是接受群众监督,不仅监督申报者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也监督核查者的核查认真度。离开了这两个程序,官员财产申报,只能是一次形式主义的表演。

  综上所述,官员财产申报不能是官员自己想报几套就报几套,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审核程序。金海燕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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