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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改官越多是关门搞改革的“成果”

2014年04月11日 13:1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改革是项复杂的工程,一个部门关上门闷头搞并非最好的选择,要让良好意愿变成现实需要多个层面的全面改革,尤其离不开“顶层设计”。

  河南省警务机制改革2010年11月6日开始实施,当时郑州市10个公安分局全部撤销,114个派出所被整合成29个“大派出所”。4年之后,当初的“大派出所”在“派出所”的牌子边上,又挂上了“公安分局”的牌子。(本报今日A16版)

  “加牌子”之举,已经明显透露出郑州警务改革的窘境。当时启动这项改革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警力下沉,充实基层派出所,加大街面力量,但是实际执行下来,效果并不理想,只能进行修正。对此舆论表示理解的少、表达谴责的多,毕竟改革一场又兜兜转转回到从前。群众更不满的是,因公安分局数量翻番,现在领导数量已经增加近百人。这种局面难免让人生出“改来改去,群众没有好处,官员却得了实惠”的叹息。

  其实,放在全国层面上,在一些基层机构的改革实践中,类似“改不下去”“机构越精简人越多”的情景并不少见,不过郑州警务改革表现得更为典型、更戏剧化,也更体现了自我改革之难。这项改革之所以失利,原因非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但起码有几点值得注意。

  其一,启动之前有没有做过试点和探索,有没有冒进的因素?从现有信息可知,2010年6月,新乡在河南率先推行“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的警务改革,当年11月,郑州的改革启动。而实际上,各警种如何融合、协调,“大派出所”如何与检察院、法院对接,这是需要时间和实践检验的。其二,改革过程是不是封闭的,有没有引进民意参与、民意监督的因素?在这项改革刚一公布,即有人指出,这项改革是以“成品”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对改革内情外界知之甚少,这会影响改革的公正性和效果。其三,部门内部自我动手术,因为涉及机构及人事制度等方面,免不了要触动既得利益,要真动刀子并不容易。而且,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衔接、配合的问题,自己改了别人没动,接不上轨,难免掣肘。

  对于自发的改革,有必要保护其热情,不能因出现波折就横加否定。不过,地方政府和部门也必须正视单兵突进的难度和关门搞改革的局限。毕竟,如果改革效果与原来设定的方向相背离,甚至一蟹不如一蟹,那不但会劳民伤财,还可能让群众对改革动机产生怀疑。改革是项复杂的工程,一个部门关上门闷头搞并非最好的选择,要让良好意愿变成现实需要多个层面的全面改革,尤其离不开“顶层设计”。(本报评论员 赵丽)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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