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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乌坎土地症结仍待解 高水平自治非一场选举可促(4)

2014年04月12日 15:32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基层自治点滴成熟

  在乌坎村采访时,《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如果只是粗略交谈,多数村民会说:“只要能给我们把土地弄回来,那么谁当村干部都是无所谓的。”

  但如果和村民深入交流,他们会讲出更多实话:“如果不能选出一个优秀的、为我们着想的村委会,如果不能选出忠直的人,就不会有人能帮我们要回土地来。”

  有的村民意识到,经济收益需要程序公平的保障。村民黄健中就对本刊记者说,即便是收回了土地,这些土地怎么使用,是分给大家耕种还是用于集体招商引资,也需要通过村民会议来讨论决定,所有的情况都要张贴公开,这才不会损害村民利益。

  还有的村民认为,种种困境的出现,与此前村委会忽视村民诉求、缺乏成熟沟通能力,也有一定关联。村民张建兴说:“很多问题群众提出后,村委会一开始都没反应,在土地回收、民生工程建设上都是闷头做事,不及时沟通,直到村民大吵大闹才公开相关信息,在这种模式下,群众认为村委会在应付、塞责,村委会认为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矛盾有所激化。”

  实践表明,从村委会到村民,乌坎对社会主义农村基层自治的认识和成熟度正在不断提高。面对不同声音和意见,乌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祖恋告诉本刊记者:“我接受村民的批评和建议,只有相互沟通、相互体谅、相互理解,那才是真正的民主。”

  林祖恋说:“以往遇事全村上万人动员,现在就十多个人吵闹,这是一种正常的转变,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是有辨识力的。”

  “选举是好事,但不是灵丹妙药,一用就灵,我们还要学习,慢慢摸索出经验来。”村民张炳钗说。

  林祖恋建议,市、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自治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村“两委”和村民的重要会议,政府工作人员应到场见证,并组织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村“两委”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运作,从中总结积累农村基层自治的经验教训。

  受访专家认为,像乌坎这种位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治理主要靠“自我摸索”,亟待打破封闭状态,更注重从发达地区吸取基层治理公共平台的建设经验,将村庄事务纳入制度化轨道,减少违法违规空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建议,珠三角南海、顺德等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管理的经验可以适度推广,如实行“政经分离”、“村财镇管”、农村“三资”公共交易平台等,村干部回归到行政公共事务管理中,而将村财、村务置于严格、公开的监管平台之内,从而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

  “乌坎村如何能够以协商民主的方式让村民与市场、政府达成共识;如何能够让村民和整个社会的转型联系起来,实现乌坎村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讨论”,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说,“如今,乌坎村民非常在意要选出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领导班子,从而积极参与选举和村务活动,这是解决难题的保证,更是乌坎村民自治进步的明显标志。记者 詹奕嘉 车晓蕙 王攀 马晓澄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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