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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司机用公车送女上学被处分

2014年04月15日 10:21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实名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其中4起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驾驶员李魁因为驾驶公车送其女儿上学被追责。

  违反公车规定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冯建良私用公车加油卡

  冯建良利用职务之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给其女儿私家车加注燃油19次,累计消费公款4779.7元。锡山区监察局给予冯建良行政记过处分。冯建良退出违纪所得。

  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街道前村社区主任金国刚公车私用

  2013年9月30日下班后,金国刚将社区公务用车开回家,并于10月3日驾驶公车到常州嬉戏谷景区游玩。北塘区黄巷街道纪工委给予金国刚党内警告处分。

  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违规使用公车

  2013年因基建需要用车,东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跃擅自同意,将该局封存处理的超标车辆由警务保障室派给基建办使用。经东海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朱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驾驶员李魁公车私用

  2014年3月19日,李魁驾驶公车送其女儿上学,属于公车私用行为。经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教育谈话,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开检讨;责令其自行支付车辆油费及使用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收送节礼

  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谢卫平收送节礼

  2013年中秋节前,谢卫平收取北京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张月饼券,总价值8800元,全部以中秋节福利的名义分发给环境监测站职工。宜兴市市级机关纪工委给予谢卫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违规发放补贴和实物

  2013年,邗江区卫生局给局机关人员发放“五一”补助、夏季用品及清凉补助、元旦长跑服装等补助实物折合253032元。邗江区政府给予局长何晓华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补贴、实物依照规定清退。

  公款旅游

  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副主任徐圣龙组织公款旅游

  2013年12月5日至10日,徐圣龙带领9名下属工作人员,赴河南、山西等地旅游,用公款报支合计39825元。扬州市纪委给予徐圣龙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旅游费用。

  其他

  连云港市海州实验小学校长张兆军大操大办其子婚宴

  2013年9月15日,张兆军在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调查期间,张兆军主动清退学校同事礼金1.12万元。经新浦区纪委研究,给予张兆军行政警告处分。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院长孙家坤等人午间饮酒

  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院长孙家坤、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赵海建于2013年10月8日工作日午间,应邀在灌南县某饭店内吃饭并饮酒。经灌南县卫生局党委研究,给予孙家坤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赵海建行政警告处分。(金陵晚报记者 黄昆)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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